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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认监委下发《意见》:接入电网的光伏产品需获国家认证

录入时间:2014/03/21 作者/来源admin

近日,国家认监委和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加强光伏产品检测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指出,要求加强光伏产品检测认证工作,今后接入公共电网的光伏发电项目和享受各级政府补贴的非并网独立光伏发电项目,须采用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光伏产品。

现阶段光伏产品检测认证的产品范围,包括光伏电池组件、逆变器、控制设备、汇流设备、储能设备以及独立光伏系统等,根据市场需求和技术进步情况适时扩大检测认证产品范围。建设单位进行设备采购招标时,应明确要求采用获证产品。国家组织的重大专项建设、新产品应用、在特殊地域应用或特殊用途应用的光伏产品,可根据需要提出特定认证要求。

两部委将根据光伏产业发展、产品特点及相应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情况分步实施;实行统一的认证标准、技术规范和合格评定程序;根据市场需求,鼓励开展适应不同质量级别和应用环境的检测认证业务服务;推动光伏产品检测认证国际互认。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15日在北京鉴衡认证中心组织的研讨会上表示,今后不通过认证的光伏项目,很难实现商业化。希望项目业主在产品招标,银行和保险等金融机构在对光伏项目进行金融支持时,充分考虑光伏产品是否经过相关认证机构认证。部分参与讨论的金融机构代表也认为,建立一整套检测认证体系,可以有效降低因质量问题而导致的项目风险。

北京鉴衡认证中心主任秦海岩则建议,有关部门可以缩短光伏产品相关标准的制定周期,对检测认证机构加强监管,保证结果一致性,对不负责任的认证机构加大惩戒。此外,国内开发商在设备招标时,要优先采信国内认证机构证书,不要一味媚外,金融机构在给与贷款和金融支持时,也要采信国内认证机构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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