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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推动地方尽快出台新能源入市细则、存量电站技改等政策

录入时间:2025/03/07 作者/来源光伏們

2025年2月27日,由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主办的“光伏行业2024年发展回顾与2025年形势展望研讨会”在北京天泰宾馆召开。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新能源处处长邢翼腾在致辞中指出,2024年是光伏发展史不平凡的一年,再次实现新的突破。

在光伏发电持续大规模建设和政策环境不断优化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行业上下游总会面临挑战。上游制造业“内卷式”竞争更趋恶化,下游电力消纳矛盾日益突出,尽管新能源全面入市政策已迅速落地,但各省实施细则出台仍需时日。

面对上述问题和新发展形势,邢翼腾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以以更坚定的信心适应新形势和新变化,保持定力,练好内功,努力跨越行业周期。

二是面对电力消纳和全面入市的挑战, 全行业要加强学习,吃透政策,主动求变,积极作为。将指导和推动各地尽快研究出台适合本地新能源特点的电力市场实施细则,促进行业明确发展预期,推动出台促进分布式光伏就近开发利用的政策措施,拓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场景。

此外, 研究制定《光伏电站升级改造和退役管理办法》,充分利用国家“两新”政策,鼓励和引导存量光伏发电项目加大更新改造力度。

三是以更大的勇气努力破解行业发展阶段性问题,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并组织相关各方认真研究,正在配合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研究制定和完善政策措施。另一方面,希望行业协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公平竞争,加强企业间交流合作,引导企业海外差异化合理布局,巩固和提升我国光伏产业国际竞争优势。

四持续加强光伏重点方向的研发投入,统筹科研力量和资源,加大力度支持光伏发电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的支持,加大光伏发电先进技术应用,结合“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等重大能源项目建设,通过规模化应用提升先进技术应用水平和国产化设备的可靠性、经济性,加快形成新的生产力。

邢冀腾表示,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和谋划“十五五”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国家能源局做好政策供给,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动光伏行业实现更大规模、更高比例、更高质量跃升发展,为我国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更大力量。

以下为发言实录(未经本人核对):

尊敬的王勃华理事长、李俊峰主任、各位专家和同仁,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参加由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组织召开的“光伏行业2024年发展回顾与2025年形势展望研讨会”。首先,我代表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光伏行业发展的有关各方表示感谢!对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刚刚过去的2024年,是光伏发展史上不平凡的一年。2024年2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我们要顺势而为、乘势而上,以更大程度推动我国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为共建新型美丽的世界作出更大贡献。”遵照总书记的指示,光伏行业全体同仁齐心协力谋发展,再次交出亮丽的成绩单。在累计装机规模方面,连续突破7亿、8亿千瓦两个台阶,达到8.86亿千瓦,同比增长45.5%,占我国电源总装机的26.4%。

在新增装机方面,继2023年首次突破2亿千瓦后,2024年再次超预期达到2.78亿千瓦,同比增长28%,占全国新增装机的65%左右。在装机结构方面,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达到3.75亿千瓦,占比达到42%,结构持续优化。在发电量方面,2024年发电量超过7,000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8.6%,较2023年增长1.2个百分点,绿色电力供应能力进一步增强。在产业技术方面,硅料、硅片、电池、组件等各环节的产能产量和技术水平继续保持全球优势地位,技术持续创新,迭代升级。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国家能源局不断完善发展政策,优化发展环境,努力推动光伏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综合政策保驾护航。《能源法》正式出台,在法律层面进一步确定支持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法已形成修法草案建议稿。“十五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研究和思路起草正在加快推进,联合6部门印发《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指导意见》,下达并推动消纳责任权重向重点行业和重点用能单位分解。出台《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 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多份政策性文件,为光伏等新能源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行业政策重点发力,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聚焦并网消纳等制约分布式光伏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规范和促进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电力领域综合监管、分布式光伏备案和专项监管,通报七起分布式光伏并网接入等典型问题,推动有关方面优化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部分省份的“红区”大幅减少。河北等6个省份启动光伏、风电资源普查,为摸清全国风光发电家底做好规划奠定基础。

三是重大工程有序推进,全力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第一批基地已全面建成投产,第二批和第三批正在积极推进。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三北”荒漠化防治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建设,建成一批光伏治沙项目,进一步提高光伏发电生态修复等工作效率。

在光伏发电持续大规模建设和政策环境不断优化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行业上下游总会面临挑战。在上游制造业方面,仍未从根本上解决“内卷式”竞争问题,外贸形势更趋恶化,企业全面亏损。在下游开发应用领域,随着风光等新能源占比不断提高,电力消纳矛盾日益凸显,西部几省(区)弃电率所有抬头;分布式光伏方面,承载力不足的“红色”县区仍然较多,城市内的分布式光伏尚未充分拓展发展空间。尽管新能源全面入市政策已迅速落地,但各省实施细则出台仍需时日。

面对上述问题和新发展形势,全行业要群策群力献智慧、团结协作破难题,持续推动光伏行业健康稳步前进。借此机会,提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首先,我们需要以更坚定的信心适应新形势和新变化。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能源法》第一条就明确,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习近平总书记在2024年强调,“我国能源发展仍面临需求压力巨大、供给制约较多、绿色低碳转型任务艰巨等一系列挑战。应对这些挑战,出路就是大力发展新能源。”这些都是光伏等新能源从业者面对各种变化和诸多“不确定性”的最大底气所在。光伏行业最大的特点是变化快,光伏行业最强的能力是应对各种变化,在变化中练就真本事。全行业要坚定信心,保持定力,练好内功,努力跨越行业周期。

二是以更积极的作为推动光伏行业可持续发展。面对电力消纳和全面入市的挑战,全行业要加强学习,吃透政策,主动求变,积极作为。西部特别是沙戈荒地区注重源网荷储互动,促进新能源和相关产业整体协同发展,不仅打造“电价洼地”,更要创造绿电高地;中东南部地区积极探索建筑光伏一体化、新能源微电网、车网互动等新模式、新业态,全面提升新能源安全可靠供应能力。国家能源局将研究促进新能源集成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组织行业协会等单位研究编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问答》和相关合同示范本等,进一步优化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的评估方法,研究制定《光伏电站升级改造和退役管理办法》,充分利用国家“两新”政策,鼓励和引导存量光伏发电项目加大更新改造力度。我们还将指导和推动各地尽快研究出台适合本地新能源特点的电力市场实施细则,促进行业明确发展预期,推动出台促进分布式光伏就近开发利用的政策措施,拓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场景。

三是以更大的勇气努力破解行业发展阶段性问题。当前光伏行业出现“内卷式”恶性竞争加剧、低价中标、知识产权纠纷等问题,全行业需积极面对和解决。这些问题是企业扩产、地方招商、资本追捧、低价竞争、国外打压等各种因素叠加形成,最终导致光伏产业国内国外“两头卷”,辛苦到头不挣钱。我们高度重视并组织相关各方认真研究,正在配合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研究制定和完善政策措施。另一方面,希望行业协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公平竞争,加强企业间交流合作,引导企业海外差异化合理布局,巩固和提升我国光伏产业国际竞争优势。

四是以更强科技创新动力支撑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技术创新是光伏产业发展的根本之道。近年来,我国通过大力实施自主创新,实现了对先发优势国家赶超,光伏组件转换效率不断刷新世界纪录,成本大幅降低,为我国乃至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和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了可行路径。同时,从国际角度看,全球光伏发电技术迭代不断,面临弯道超车的风险;从国内角度看,部分环节核心技术护城河不深,非技术内卷影响行业良性发展。无论应对国际竞争甚至无理打压,还是解决国内低水平、同质化、内卷式竞争,技术创新都是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和必然要求。

我们需要持续加强光伏重点方向的研发投入,统筹科研力量和资源,加大力度支持光伏发电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的支持,加大光伏发电先进技术应用,结合“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等重大能源项目建设,通过规模化应用提升先进技术应用水平和国产化设备的可靠性、经济性,加快形成新的生产力。

各位领导、专家,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今年是“十四五”收官和谋划“十五五”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们将与各位同仁一道坚定发展信心,做好政策供给,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动光伏行业实现更大规模、更高比例、更高质量跃升发展,为我国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更大力量。

最后预祝本次大会圆满成功,祝各位工作顺利,身体健康,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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