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光伏、风电项目建设方案汇总 附政策原文
截止目前,共有20个省市正式发布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竞价、平价项目管理文件。陕西、辽宁、青海、湖南4省公布了2020年平价光伏项目信息,新增平价规模分别为1599MW、1954 MW、1320 MW、1200 MW。同时辽宁、陕西两省也发布了风电平价项目,规模分别为194.4MW、450MW。
四省已发布2020新增风电、光伏平价项目规模
1.陕西公示2020年平价风电、光伏项目:光伏1.599GW 风电450MW
根据文件,光伏、风电共计2.049GW进入该名单,其中光伏1.599GW,风电450MW。从区域来看,项目主要分布在咸阳(60MW)、宝鸡(90MW)、渭南(899MW)与延安市(1000MW)。
2.国家电投、晶澳领衔,共2.15GW项目进入辽宁2020年平价光伏、风电名单
从项目进展来看,39个光伏项目中,未开工项目19项,共704MW;开工项目14项,共1.13GW;投产项目6项,共120MW。
从项目容量来看,绝大部分项目单体规模为20MW。从项目业主来看,国家电投规模第一,共计590MW,其次为晶澳300Mw,这两个大平价基地均位于朝阳。近日即将发行新股申购的晶科电力科技斩获了100MW的项目,中广核100MW、三峡新能源80MW、正泰新能源70MW、阳光电源70MW、通威等也在此次名单之列。
湖南省2020年光伏平价上网项目共计25个,装机132万千瓦。其中,自愿转为平价上网的存量项目2个,装机15万千瓦,不占用2020年湖南新增电力送出消纳规模;2020年拟新建的平价上网项目23个,装机117万千瓦。
4.青海省能源局发布2020年平价光伏项目名单,包括18个项目共计1.2GW。
已发布的20省、市建设方案情况
1.3月13日,青海省能源局印发关于报送2020年平价光伏项目名单通知
2020年青海平价光伏项目以“一次规划,分年实施”方式组织建设,原则上单个项目总体规模按100万千瓦考虑,今年开工建设10~20万千瓦,后续根据消纳情况分年度安排实施。附件表格填报拟建设项目信息于3月25日前完成上报。
2.3月13日,贵州省能源局发布《关于上报2020年光伏发电竞价项目计划的通知》
文件要求:占用土地的光伏发电项目要与农业种植结合,鼓励利用灰场、采煤沉陷区、水面等减少土地占用的项目,鼓励引进具备先进技术、管理经验的优强投资企业实施综合配套开发建设,项目配置优先向未脱贫摘帽的贫困县地区倾斜。同等条件下,2019年竞价项目建设完成较好的单位和市(县)申报的项目优先纳入计划。
3.3月16日,陕西发布《关于开展陕西省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文件,平价光伏项目应于9月30日前完成备案并开工建设,2021年9月30日建成投产,逾期未开工、未投产的项目建设主题2年内不得参与陕西省的光伏项目,且单个项目不低于50MW,不超过200MW;竞价项目必须为2020年新建项目,且需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完成并网,每逾期一个季度电价补贴降低0.01元/千瓦时,逾期两个季度取消补贴资格。
4.3月16日,辽宁省发改委发布《关于2020年全省风电、光伏有关事项通知》
1)鼓励存量项目自愿转为平价项目(未提及新增平价项目的申报)
2)支持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参与国家竞价
5.3月21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1)平价上网项目应该在2020年底前能够核准(备案)且开工建设,应在4月15日前报送省能源局,逾期未报可按国家要求参与后续申报。
2)竞价上网项目的相关申报材料一并于5月25日前报送省能源局,逾期不再受理。同时,
普通光伏电站项目应在6月5日前,由省电力公司将每个项目的电网接入和消纳意见书面报送省能源局
6.3月23日,江西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当前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该项目库分为两类,一类是近期项目,作为未来1~2年内拟实施的项目,规模约为 1.108GW ,另一类论证项目将作为远期规划项目。单点接入规模小于1MW的项目由市级政府规划,不再进入省级项目库管理。
7.3月23日,天津市关于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平价上网项目应在4月20日前上报,入选项目应在2020年底前开工,以完成10%支架基础施工为准。竞价上网项目应在5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上报
8.3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2020年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方案》
1)2020年新增消纳空间全部用于竞价光伏项目(即不新增风电指标,不组织新增平价项目申报);
2)重点支持在荒漠地区、采煤沉陷区、煤矿露天矿排土场建设光伏电站;
3)支持以自发自用为主的工商业分布式电站,优先支持光伏+储能项目建设;
4)蒙西地区每个盟市申报规模上限为50万千瓦、蒙东地区每个盟市申报规模上限为35万千瓦(含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5)包头市、乌海市2020年不安排新增竞价项目。
9.3月27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1)平价上网项目应该在2020年底前能够核准(备案)且开工建设,应在4月15日前报送省能源局,逾期未报可按国家要求参与后续申报。
2)竞价上网项目的相关申报材料一并于5月25日前报送省能源局,逾期不再受理。同时,
普通光伏电站项目应在6月5日前,由省电力公司将每个项目的电网接入和消纳意见书面报送省能源局。
10.4月1日,河北省发改委下发《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文件通知:(1)优先考虑平价上网项目;(2)4月20日前,各地应将平价上网项目材料报道省发改委。其中,张家口、承德两市,因电网接入和消纳原因,主要考虑既有项目,不再新申报项目;(3)5月31日前,将竞价上网项目材料报道省发改委。
11.4月2日,重庆市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平价项目申报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前,竞价项目则最晚于6月10日完成申报工作。在落实电力送出和消纳等建设条件基础上,梳理辖区内拟申报无补贴平价上网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并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所申报项目必须在2020年底前能完成行政许可手续且开工建设。
12.4月5日,青海能源局发布2020年普通电站项目补贴竞价申报资格招标公告
此次招标规模为2GW,包括20个标段、单个标段规模100MW。其中:
海南州16个(Ⅱ类资源区,指导电价为0.4元/kWh),1.6GW;海西州4个(Ⅰ类类资源区,指导电价为0.35元/kWh),0.4GW。即2020年,青海省将向国家上报2GW的竞价光伏项目,参与全国性竞价。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4月5日~4月24日;开标时间为:5月12日10时。
13.4月7日,河南省发改委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通知》
根据文件指出,平价项目于4月20日前报送,优先支持已建成并网、未取得国家建设规模的存量光伏发电项目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已列入2019年度建设计划的平价光伏发电项目须于2020年底前建成并网,逾期未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项目建设方案予以取消。需要调整的项目,于4月20日前一并报送调整建议。
14.4月8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广东省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1、2020年不再组织开展陆上风电竞争性配置工作,各地原则上不宜再核准新的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
2、加快推动我省列为2019年国家竞价光伏项目和平价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同时积极组织和推进具备接网和消纳条件的新增平价上网项目建设,争取全省全年新增光伏发电并网容量150万千瓦。
3、2020年光伏竞价项目于5月5日之前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广东省能源局。
4、加快接网工程建设进度,优先安排我省2020年年内并网的海上风电项目、国家光伏竞价补贴项目和可享受国家补贴的陆上风电项目的送出线路建设,并建立绿色通道,对该类项目实行快速审批、优先建设。
15.4月9日,上海发改委关于做好2020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要求平价光伏项目4月20日前报送,竞价光伏项目5月31日前报送。《通知》要求,申报平价光伏的项目要确保在2020年底前完成备案并开工建设。申报竞价光伏的项目预计全容量投产时间在2020年12月31日前。
16.4月10日,山东能源局发布了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新增平价项目必须在2020年底前能够核准(备案)且开工建设。国家2019年公布第一批平价上网项目后,本文件印发之前,各市按程序已自行组织实施的平价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此次请一并报送。对暂不具备电力接入和消纳条件的项目,各市要与“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进行有效衔接,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平价项目于2020年4月20日前盖章反馈省能源局。
17.4月10日,江苏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1)平价上网项目是2020年底前能够核准(备案)且开工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4月20日前,设区市将材料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4月24日前,省电力公司将材料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2)普通光伏发电项目的申报材料定在5月18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5月29日,省电力公司将材料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电网企业初审通过的光伏竞价项目,开发企业必须在6月10日18:00前完成填报工作。
18.4月15日,湖北省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明确指出2020年风电、光伏的新增规模总计为4GW,其中风电新增规模为500MW且全部为平价项目,光伏新增空间为3.5GW。
考虑到湖北光伏发展的实际,2020年将优先支持平价上网光伏发电项目,竞价项目则优先支持“多能互补、光伏+”和参与式市场化交易的光伏发电。
平价光伏项目若申报规模超过年新增规模将采取竞争方式配置,竞价项目的竞争配置方案另行公布。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28日,逾期省能源局将不予受理。
19.4月21日,黑龙江发改委印发《关于预申报2020年度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
1、重点支持国家和省级贫困县平价项目的申报,对于2019年已安排平价风电、光伏项目的贫困县本年度不再安排;
2、在当地设有风机或光伏组件生产厂商的投资方项目;
3、对纳入齐齐哈尔及大庆可再生能源示范区的主体项目方且能够同步建设自行消纳产业项目的;
4、以“新能源+旅游”方式开发,实现生态环保的项目;
5、对四煤城(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的开发项目给予支持,2019年已安排平价项目的本年不再安排;
6、2019年平价项目在当年实现全容量并网的,在今年的申报项目中给予适当奖励,未并网的不允许申报今年的项目。
通知要求,风电项目最低申报规模不得低于50MW,光伏不得低于100MW,最大规模不得超过200MW。同一投资主体只能申报1个风电场或光伏项目,投资主体须在2020年底前开工,支持存量项目转平价,报送截止日期为4月30日。
20.4月27日,吉林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其中集中式光伏项目,新建项目单元为5万千瓦一个;续建光伏项目,结合接入点可接入容量等综合因素,原则上单个项目规模不高于5万千瓦。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另行安排,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21.4月30日,宁夏发改委发布《关于2020年光伏竞价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1)2020年4月20日前报送平价项目,5月31日前报送竞价项目。
2)鼓励平价申报项目为全部自发自用的试点项目。
3)纳入2019年的竞价项目但未能在5月底前开工的,不得申报2020年度项目。
4)本次申报主体的所有竞价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200MW,法人存在交叉股权关系的以及子公司视为同一主体。
5)竞价项目投产时间、平价项目开工时间原则上则上不得晚于2020年底。对于逾期未建成并网的竞价项目,每逾期一个季度并网电价补贴降低0.01元/千瓦时。在申报投产时间所在季度后两个季度内仍未建成并网的,取消项目补贴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