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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2015全国两会上的光热发电提案

录入时间:2015/03/20 作者/来源CSPPLAZA光热发电网

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已于今日下午闭幕,后天,全国人大十二届三次会议也将落下帷幕。两会不仅仅是每年3月都会出现的顶级舆论场,更是社会各个产业经济体的利益博弈场,在这里,不同行业的代表委员们为各自所处的产业大声疾呼,为行业请愿。今年,为光热发电产业请愿的提案又有哪些呢?

最接地气的提案

  首先值得关注的是由中海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首航节能光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等行业领先企业共同起草,通过全国工商联提交的名为《关于扶持光热发电商业化示范项目开发的提案》,该提案契合中国光热发电产业的现实需求,提出应大力扶持商业化光热电站开发的建议,可以说是今年两会上最为“接地气”的光热发电提案。

  该提案给出了五个方面的具体建议,包括尽快出台《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技术要求及申请报告大纲》以为启动商业化示范项目建设打通实施方案瓶颈;加大政策激励,将光热发电纳入国务院决定设立的400亿元的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支持范畴;明确电价政策出台时间表,以储能时长来分级别确定上网电价;加强企业装备、技术创新支持力度,在政府支持的第一批示范电站项目中明确一定的国产化比例,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光热设备制造企业;创新项目融资模式,建立政策性金融组织,合理推PPP融资模式等。

  这五个建议涵盖范围广泛,涉及扶持政策、示范项目国产化率、项目融资等影响中国光热发电产业发展的多个核心问题。

  政策体系方面,其亮点是首次提出了一套完全不同的光热电价核定方案,即“按储能级别设定上网标准电价:配备7.5小时以上储能项目上网电价1.3元,配备4小时以上储能项目上网电价1.25元,配备1小时以上储能电价1.20元,无储能电价1.15元,电价补贴期限25年”,这一电价设定方案在此前是从来没有被公开提出过的,此次首次被提出也产生了一定的舆论效应。但也有行业人士认为,具体的电价额度的设定并未经过科学严谨的考量,并不能作为一个可以付诸实施的政策,意义在于其向政府提出了一种新的电价核定的选择方案。

  据CSPPLAZA记者了解,之所以提出上述建议,是因为政府层面对储能技术的重视程度在显著提升,光热发电的核心优势即在于储能,如果从储能的角度来核定光热发电项目的电价,可能更易引起政府层面的重视。事实上,光热发电商业化示范项目必定会被要求配储能系统已成为定论,但储能具有边际成本效应,并非越多越好,对不同的项目,储能时长的最优化设置是不一样的。从这一点来看,单纯地根据储能时长来确定电价的可操作性仍需斟酌。

  在示范项目国产化率方面,该提案对国产化率设定的建议也受到国内产业界人士的欢迎。设定一定的国产化率是鼓励本土产业链发展的有效政策。但对于光热发电首批示范电站的开发,设定多大的国产化比例要求可能也是一个难题,首批示范项目开发的重中之重是要保证项目的成功,在此基础上尽可能地多给本土厂商参与的机会。

  对于项目融资,提案提出的相关建议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特别是PPP融资模式是当前政府正大力推动实施的新模式,这种模式可以减轻政府财政负担,调动民间资本的积极性。2014年12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引燃了这一概念,PPP模式在社会各个经济领域开始逐步落地开花。光热发电作为一种投资额巨大的新能源基建项目,如果可以借PPP模式东风,解决项目融资难题,将在极大程度上推动项目的实施进度。

  从具体的建议层面来看,该提案提出了多个具体的、具有一定实际操作价值的建议,也贴合了行业发展的现实环境和需求。根据过往经验,太过于宏观、宽泛的提案建议不容易获得相关部门较为明确的答复,该提案早在2014年1月初就开始起草,经过多次斟酌商议形成终稿,形成了一系列具有较高价值的建言。我们也期待相关部门能给予该提案提出的相关建言更为明确的答复。

更具高度的提案

  今年两会上,另外一份关于光热发电的提案是由光热联盟起草,由全国人大代表、湘电集团党委书记周建雄提交的。该提案名为《国家应该明确太阳能热发电在我国能源结构中的战略地位》,可以说是更具战略高度的光热提案。提案采用了大量篇幅来论述光热发电的重要性,指出必须尽快从国家能源未来总体结构规划的层面,明确太阳能热发电在其中的战略地位。

   提案建议启动“十二五”期间规划的建设1GW太阳能热发电实验电站的任务;鼓励和支持国有和民间资本向太阳能热发电产业倾斜;国家政策导向应向使用国内设计方案、技术成果、国产关键设备和以中国为主导的EPC队伍的建设方向引导;国家“十三五”规划中要安排和布置一定规模的太阳能热发电站的装机指标;按照我国太阳能资源分布情况,着手规划我国建设太阳能热发电站的预留区域;也对有计划的开展输送电网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内容提出了战略性建议,推动国家尽早从筹划、布局、安排、落实上支持太阳能热发电产业的稳健发展。

  该提案建议部分的亮点在于建议按照我国太阳能资源分布情况,着手规划我国建设太阳能热发电站的预留区域。虽然据美国能源基金会中国可持续发展能源项目提供的相关报告,中国太阳能热发电的理论潜能高达约16000GW。但由于各方面的限制条件,实际可开发利用的土地所能承载的装机也较为有限。特别是由于光伏电站近几年的爆发式疯长,在西部阳光资源好、更适合开发光热电站的地区,早已大量地被光伏电站所“占领”,该提案提出的这一建议在此前也没有被公开提及过,此次被提出也引发了行业对此问题的关注。

  为更优质的光热电站预留区域以备未来开发,对光热行业而言当然是好事,这也是光热发电行业应该开始担忧的一个问题,好资源区域是有限的,待光热发电技术具备大规模开发条件后,却发现已无可用之地绝对是行业的一大悲哀。但从现实角度来看,该建议可能更多的是一种理想。有行业人士就尖锐地指出,“市场是公平的,机会是均等的。一个以赢利为目的的行业,你自己不能适应市场的需求,却利用其他力量来保证自己的未来权益不受侵犯。除非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战略行业,比如军工,通讯,银行,文物,其他的,更多的时间,还是用在如何面对市场吧。”

  在笔者看来,该建议如果换上一种说法,可能会更易被人们和政府所接受,即建议政府规划建设一定数量的太阳能综合发电园区,实现光热发电和光伏的联合开发,并从光热可作光伏的调节和辅助送出电源的角度阐释这一建议的初衷。这同样达到了为光热预留“自留地”的目的,但却更易让人接受。

  事实上,在前段时间热炒的张家口可再生能源应用综合创新示范特区规划中,其中对太阳能发电的规划就有这样的意味。据CSPPLAZA记者了解,该规划框架草案拟提出在2015~2020年,在张家口新增风电600万千瓦,新增光伏300万千瓦,新增太阳能热发电100万千瓦,用于调节光伏和风电。未来,这种综合性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园区应引起光热发电行业的重视,以充分发挥光热发电技术的优势,促进整个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同时也发展了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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