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太阳能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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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会员申请条件

录入时间:2008/8/22 作者/来源:admin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个人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凡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承认本会章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为个人会员。
1、从事太阳能( 含风能、生物能等与此有关的专业领域 ) 研究、利用或生产技术工作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具有独立工作能力和相当水平(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讲师,助教,助理研究员,技术员等职称)的非高等院校毕业的科技工作者。
2、在群众性太阳能科学实验活动中有一定成绩或贡献的革新家和科技工作者。
3、热心支持本会工作的有关管理干部。
4、外籍名誉会员:在学术上有较高成就和知名度,对我国友好,并愿意与本团体联系、交往和合作的外籍太阳能科技工作者,经学会常务理事会推荐,学会常务理事会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可接纳为本团体外籍名誉会员。
5、凡对上海市太阳能学科的发展和市太阳能学会有重大贡献的会员、优秀科学家、专家、社会知名人士,经学会常务理事会推荐,学会常务理事会通过,由上海市太阳能学会授予其“上海市太阳能学会”名誉理事或名誉理事长称号。
个人会员入会必须由本人申请 , 办理入会手续。由本会会员两人介绍。

申请表格下载:http://www.solarsociety.sh.cn/download.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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