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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推进新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化行动方案

录入时间:2009/6/4 作者/来源:上海经济信息化委网站

新能源产业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高新技术发展水平的重要依据,也是新一轮国际竞争的战略制高点。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把发展新能源作为顺应科技潮流、应对金融危机的重要举措。我国把开发利用新能源、推进新能源产业化作为实施能源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快发展核电、风电、新能源汽车、太阳能等新兴产业,积极迎接新能源产业革命。

加快推进新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化是上海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及推进“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国家战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及主动衔接国家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举措。上海要把握历史机遇,加速新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化步伐。

根据国家战略要求和上海产业发展的实际,以及《关于加快推进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施意见》,先行聚焦启动核电、风电、IGCC、新能源汽车、太阳能等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重点。为进一步明确本市推进新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战略思路、目标任务、产业布局和主要举措,引导新能源产业持续发展,提升产业能级和整体竞争力,特制定《上海推进新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化行动方案(2009—2012年)》。

一、上海推进新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战略思路
(一)指导思想
按照“集聚产业,纵横并重;依托基地,政策扶持;面向市场,鼓励竞争”的总体要求,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加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基础研发,加快形成新能源产业集群,促进产业链上下游的纵向配套和横向发展,鼓励适应市场需求的新能源技术和产品的应用推广。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国家战略与发挥自身优势相结合,落实国家能源战略、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重大科技专项的要求,立足本市新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加快重大项目的落地建设。
坚持技术创新与产业集聚相结合,集聚一批新能源骨干企业和核心零部件企业,加强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吸收和自主研发突破,加快提升产业发展能级。
坚持整机带动与关键零部件突破相结合,加快推动整机(整车)的产业化、市场化,带动产业链关键零部件的专业化配套和国产化。
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各级政府着力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综合环境,同时充分发挥企业、研发机构、创业者等各方面的作用。
(三)主要目标
力争到2012年,新能源产业重点领域总产值达到1100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从目前的不到1%提高到3%,其中核电、风电和IGCC500亿元,新能源汽车300亿元,太阳能300亿元;新能源汽车产业初具规模,技术水平国内领先;核电加快提高成套能力,市场占有率达到国内第一;风电和IGCC关键设备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能力国内领先;太阳能产业在薄膜太阳能电池、核心装备研发制造等方面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
二、上海推进新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发展重点和产业布局
聚焦核电、风电、IGCC、新能源汽车和太阳能产业等发展重点,推动新能源产业成为支撑上海新一轮发展的重要引擎;聚焦嘉定等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化以及浦东、闵行等新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化核心产业基地,着力把上海建设成为国家新能源研发创新、装备制造、总部集聚和示范应用的重要基地。
(一)核电、风电和IGCC
发展思路:
核电突破关键瓶颈,实现成套能力,扩大市场份额,保持国内领先;风电坚持市场导向,推进产业自主创新,实现大型海上风机产业化;IGCC以示范工程为载体,实现装备突破,在国内率先形成设计、制造和成套能力。
发展重点:
——核电重点发展核岛主设备、常规岛主设备、关键辅助设备、核电站数字化仪控系统等,攻克大型铸锻件、主泵等关键瓶颈,形成核岛、常规岛及控制系统的设备成套能力;消化吸收AP1000第三代核电技术与争取二代改进型核电市场份额并重,堆内构件和控制棒驱动机构形成年产8-10套能力,百万千瓦级反应堆压力容器、蒸汽发生器形成年产4-6套能力。到2012年,核电装备产值达到150亿元,国内市场占有率争取达到40%,初步构筑起以核电成套设备制造为主体,兼有核电设计、服务和出口的产业集群,形成设备成套和系统设计能力,在扩大国内市场的基础上争取进入国际市场,保持全国领先。充分发挥上海电气、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上海阿波罗机械制造公司等单位的作用,同时加快吸引国内外先进企业到上海发展。
——风电重点发展大型海上风机、陆上风机和关键零部件等,培育2兆瓦以上大型风机齿轮箱、叶片、发电机、变频器/主控、主轴承/偏航轴承/变桨轴承、液压系统等关键部件配套产业链,大型风机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率达到65%。到2012年,风电产业产值达到300亿元,实现2兆瓦以上风机系列化(产能2000台)、3兆瓦以上海上风机产业化(产能80台)。充分发挥上海电气、上海振华港机、上海玻璃钢研究所、万德风力等单位的作用,同时加快吸引国内外先进企业到上海发展。
——IGCC重点发展IGCC燃气轮机、气化炉、电站系统集成等,建设IGCC示范工程,加快开发低热值燃气轮机燃烧室、大型电站系统集成等技术,在国内率先形成IGCC燃气轮机和气化炉制造、电站系统集成能力。到2012年,IGCC国产化率达到80%以上。充分发挥上海电气、上海发电设备成套院、华东理工大学、上海交大等单位的作用,同时加快吸引国内外先进企业到上海发展。
产业布局:
核电建设以浦东(临港)、闵行等为主的产业基地,浦东(临港)基地主要开展核岛和常规岛主设备的研发和总装;闵行基地主要开展核级锻件的研制;同时建设宝钢核材料供应基地。风电以浦东(临港)等为主,建设大型风电机组关键设备产业化研发制造基地。IGCC以闵行等为主,建设燃气轮机、气化炉等关键设备产业化制造基地。
(二)新能源汽车
发展思路:
以油电混合动力汽车和高性能纯电动汽车为主攻方向,以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为突破口,同步支持燃料电池汽车降低成本、提高性能,加快抢占技术制高点和市场增长点,加快形成国内领先、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自主产业体系和产业集群。
发展重点:
——整车重点发展油电混合动力汽车和高性能纯电动汽车,主攻采用一体式启动发电机(ISG)/皮带式启动发电机(BSG)中混技术路线、充电式(Plug-in)强混技术路线的油电混合动力汽车,以及运用磷酸铁锂等动力电池驱动的纯电动汽车等。到2012年,混合动力汽车弱混、中混、强混全系列实现产业化,充电式(Plug-in)混合动力轿车、纯电动轿车批量上市;纯电动商用车形成公交客车、中型客车、环卫车、工程车等产品细分序列;新能源汽车产业初具规模,整车产值达到200亿元左右。充分发挥上海汽车、上海华普等整车企业作用,同时加快吸引国内外先进企业到上海发展。
——关键零部件:电池重点发展磷酸铁锂等动力电池,形成电池关键材料、电芯、单体及模块、组堆及管理系统(BMS)等集成能力。电机重点发展大功率车用永磁电机及其控制系统,形成驱动电机关键材料、电机设计及控制系统、驱动电机成套化系列化等的产业化能力,以及电驱变速箱(EDU)、双离合器自动变速箱(DCT)相应的配套能力。电控重点发展动力系统控制、电子控制模块(ECU)、电力电子、电动转向、电动空调等,加快形成自主研发的全方位配套能力。到2012年,形成电池、电机、电控的自主化产业配套体系,具备十万套级配套能力,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值达到100亿元。充分发挥上汽集团、上海雷博、上海电驱动公司、上燃动力等企业的作用,同时加快吸引国内外先进企业到上海发展。
产业布局:
以嘉定为主建设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基地,形成研发、制造、检测、试验、示范运行和服务等综合性功能;以浦东新区(金桥、临港)、金山等为主,加快建设新能源乘用车产业基地;加快建设闵行、松江、浦东新区等新能源商用车产业基地。
(三)太阳能
发展思路:
通过重点发展薄膜太阳能电池、支持发展高效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突破发展薄膜太阳能电池核心装备,提升技术水平和产业能级;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力争太阳能电池核心工艺技术水平和装备制造能力国内领先,成为全国太阳能产业的重要基地。同时,跟踪培育纳米晶、染料敏化、有机电池等下一代太阳能电池技术,关注支持新型光热发电系统的开发。
发展重点:
——薄膜太阳能电池重点发展非晶硅薄膜电池、高效叠层硅薄膜电池,推动非晶硅薄膜电池生产工艺技术攻关,加快开发多结硅薄膜太阳能电池等技术,支持“卷对卷”柔性硅基薄膜太阳能电池和化合物薄膜太阳能电池中试开发和生产线建设。到2012年,薄膜太阳能电池产能达到500兆瓦,硅基薄膜电池量产光电转换效率提高到10%,铜铟镓硒(CIGS)和碲化镉(CdTe)薄膜电池量产光电转换效率提高到13%,组件成本降低到每瓦1美元以下。
——高效晶体硅太阳能电池重点发展高效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技术和产品,不断开发、引进和应用新技术,提高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的光电转换效率,扩大生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到2012年,高效晶体硅太阳能电池产能达到1000兆瓦,高效晶体硅电池量产光电转换效率提高到18%(多晶)和20%(单晶),厚度为150微米左右。
——薄膜太阳能电池核心装备重点发展硅基薄膜太阳能电池和化合物薄膜太阳能电池核心装备,研发制造等离子体辅助化学气相沉积(PECVD)等硅基薄膜太阳能电池以及铜铟镓硒(CIGS)、碲化镉(CdTe)等化合物薄膜太阳能电池核心装备,不断提高工艺和装备技术水平。到2012年,薄膜太阳能电池核心装备技术指标达到同期国际先进水平,制造成本明显低于同期国际水平,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充分发挥尚德、中电电气、晶澳、神舟新能源、空间电源所、超日、交大泰阳、曙海、纽升、亚升通等单位的作用,同时加快吸引国内外先进企业到上海发展。
产业布局:
重点建设以闵行为核心的太阳能产业基地,支持闵行浦江高科技园等以生产薄膜太阳能电池为主,兼顾发展高效晶体硅电池,建设成为太阳能产业研发制造集聚地;支持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等建设薄膜太阳能电池核心装备研发制造基地;支持松江、奉贤等建设一批太阳能特色园区。
三、上海推进新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主要举措
(一)落实国家战略要求,明确产业发展方向。
围绕落实国家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开发新能源等战略要求,抓紧制定本市贯彻国家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以及本市新能源产业发展的专项规划;加快落实涉及核电、风电、IGCC、新能源汽车、太阳能产业发展的各项措施,积极承担国家新能源汽车、核电等重大项目;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建设IGCC示范工程,申报国家太阳能工程中心,建设上海核电、风电、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基地和太阳能等特色产业园区。
(二)加强产业基地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发挥产业基地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制定新能源产业基地专项扶持核电、风电、IGCC、新能源汽车、太阳能等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完善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引进一批国内外龙头企业,做强一批有一定优势的重点企业,培育一批有发展潜力、成长性好的创新型企业;发挥区县在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等方面的作用,加快在产业基地形成重点产业领域的集群发展态势。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加快发展。
落实浦东综合配套改革的先行先试政策,比照本市集成电路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新能源企业的发展;新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纳入“绿色通道”,在项目用地、厂房建设及租赁、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予以支持,给予企业首台(套)装备和风险补贴支持;吸引企业总部、研发中心等落户,对新引进的总部型企业给予享受本市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支持政策;对生产性设备允许加速折旧,所购软件可按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折旧或摊销年限可适当缩短;鼓励新能源汽车进入租赁市场,并给予相关政策支持;与国家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太阳能发电上网电价政策,培育和扩大先进太阳能发电产品的应用市场。
(四)设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强配套支持。
设立本市支持新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研制补贴、技术改造项目贴息、示范工程以及引进重点项目支持;对纳入国家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以及重大技术改造和新能源研发支持范围的项目,由市、区政府给予资金配套支持;对新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研发费用,按150%税前加计扣除;对新引进的重点项目,其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由市、区政府给予相应的贷款贴息支持;对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太阳能发电新产品示范应用等项目,给予补贴支持。
(五)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推动产业创新发展。
加强基础研究和产学研融合,组织开展联合攻关,充分发挥专家队伍作用,加快消化吸收和突破第三代AP1000核电、动力电池正极材料、碳/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叶片、IGCC低热值燃气轮机燃烧室等关键技术和关键材料;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工程中心、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风电工程技术开发中心、燃气轮机工程技术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增强共性技术攻关和研发服务能力;支持组建本市太阳能等产业联盟;组织制定纯电动汽车、太阳能建筑一体化(BIPV)等相关技术标准。
(六)加强产业链建设,带动产业持续发展。
发布本市新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化指南,每年启动、开工、推进和竣工一批产业化重点项目,分批推进和跟踪实施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关键零部件、IGCC示范工程、太阳能成套设备和关键零部件等产业链上下游重点项目;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各区县、产业基地和实施主体等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计划和行动方案,加快项目投产达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组织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强与新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的对接与配套。
(七)加大政府采购力度,发挥应用示范效应。
加大政府对新能源产品的采购力度,逐年提高采购比例,争取2012年政府和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新购比例占30%以上,新能源公交客车新购比例占30%以上;鼓励和支持出租、电力、环卫、邮政等公共服务行业应用新能源汽车,争取2012年形成3000辆左右新能源汽车的应用规模;通过降低购车成本等方式,鼓励中混以上的混合动力汽车和纯电动汽车的市场消费;制定本市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布局规划,支持相关企业建设充电站,到2012年形成支持2000辆左右电动汽车的基础设施体系;率先在政府部门、学校等公共建筑开展太阳能应用示范,每年实施一批大规模的应用示范项目;鼓励全社会积极投资太阳能发电项目,推动崇明生态岛建设及“平改坡”等方面的太阳能发电应用,特别是对到本市投资设厂的企业在其建筑物上建设太阳能发电项目给予补贴;在世博会推广1000辆以上新能源汽车、4.7兆瓦太阳能发电,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八)推动机制体制创新,形成开放发展格局。
通过政策引导,吸引企业资金、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和风险投资等加大投入;拓展投融资渠道,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国内外上市融资;营造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良好氛围,鼓励国有、民营、外资等多种所有制企业参与推动本市新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化;深化机制体制创新,支持新能源企业的重组、兼并和战略合作。
(九)加快引进培养人才,形成高端人才集聚优势。
对新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化领域引入的国内外行业领军人物和技术团队,加快落实本市人才政策;优先推荐新能源领域的领军人才进入国家“千人计划”;支持本市高等院校加强新能源汽车、太阳能等学科建设,通过设立奖学金等方式,培养一批优秀人才,形成人才梯队;对在新能源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军人物和优秀人才给予奖励。
(十)完善推进机制,合力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
形成全市统筹协调的工作推进体系,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口联系重点领域,分管市领导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区县、主要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开发区等共同推进;制定本市推进新能源产业化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强考核评估;加强市区联手、部门合作,相关委办局、区县、企业集团等在相关重点领域建立联合工作组,共同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形成全市联动推进的局面。
上一条: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下一条:上海新能源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化行动方案相关部门分工实施进度表(2009-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