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定寰:分布式光伏应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相结合
谈及新型城镇化建设,更多的人会想到其将撬动房地产业新一轮的发展。而在国务院参事、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长石定寰看来,这将为新能源产业尤其是分布式光伏产业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分布式光伏产业目前遇到哪些障碍?如何破解这些难题?分布式光伏如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相结合?在建设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带着这些疑问,记者采访了石定寰。
记者:目前分布式光伏的装机情况如何?您认为2014年的装机目标能否实现?存在哪些问题和障碍?
石定寰:我国从去年开始推动分布式系统,将分布式作为能源的使用方式以及新能源发展的商业模式,这是很大的进步。
目前很多国家都在采用分布式系统,比如德国。德国分布式发电的优势在于其电网市场化程度比较高。我国不具备这一条件,因为我国的电网具有高度垄断性,且目前还没有打破这种垄断的迹象。这为分布式光伏的发展带来了极大困难。
另一方面,在我国,分布式光伏运营模式比较复杂,加之产权问题牵涉各方利益,分布式光伏的推广遇到了诸多障碍。由于这些问题,今年装机8吉瓦的目标很难达成,预计可完成装机目标的10%多一些。
记者:您认为我国适合发展大型光伏电站还是发展分布式?未来应该走怎样的路,如何解决遇到的问题?
石定寰:我们应该“两条腿走路”,分布式光伏和大型地面光伏电站不能截然分开,应共同发展。一方面,对于太阳能资源丰富、土地成本较低的西部,要大力发展大型地面电站,并做好配套电网建设,使电网建设与电源建设实现同步发展。特高压与分布式都是促进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手段。要通过建设特高压,实现能源的远距离输送。同时也要发展分布式系统,促进资源就地消纳。
另一方面,在东部地区,应该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广分布式光伏。目前我国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在规划中仍主要依靠国家建设电网、输电的老办法,没有与新能源产业相结合,这是不合理的。在老城区开发建设分布式光伏存在各种利益分割问题,实施起来比较困难,而新城镇的建设不存在这样的障碍。国家应在政策方面加强引导,鼓励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采用分布式光伏系统,并通过示范建设,起到带动作用,同时要做好总结和宣传,为其他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借鉴。
记者:您认为在这种模式的推过程广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需要国家提供哪些支持?
石定寰:由于每个地区资源禀赋不同,应因地制宜,形成多种能源综合利用的“组合拳”,多能互补,如风光互补、光水互补等。
此外,政府应该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在西北、西南、华北、华南等区域各选出一个城市,进行分布式与新城镇建设相结合的工程示范。通过这些示范,在政府指导意见的支持下,形成技术模式、工程规范等,为新城镇化建设提供模板。如此,在“十三五”期间,这种模式就可以在更大范围内进行推广。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新型城镇的规划过程中,应使新能源与产业发展相结合,进行总体规划。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多种技术的集成,不能只依靠城市设计院。围绕城镇发展,应联合一些公司或者机构组成设计联盟,有的做整体规划,有的做能源系统规划,有的进行交通规划,这样才能保证城镇规划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在我国,目前城镇建设更多的是各自为战,低碳城市建设、新能源城市示范建设、分布式系统推广等各种项目同时开展,没有进行整合。资源是有限的,应打破这种分割状态,集中、合理地利用有限的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