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太阳能学会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论坛入口
您的位置:首页 > 学会相关

三部委补贴新政6点解读!

录入时间:2019/10/8 作者/来源:光伏能源圈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就《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两份文件征求了相关企业意见。文件针对当前行业关心的补贴兑付等相关情况进行了明确。

根据征求意见稿,国家将不再发布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所有可再生能源项目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台填报电价附加申请信息,并由电网企业根据财政部等部门确定的原则,依照项目类型、并网时间、技术水平等条件,确定符合电价附加的项目名单和补助资金拨付顺序。

什么意思?

1、大家期盼的第八批补贴目录没有了!

光伏人都知道,想要领取补贴,必须得进入补贴目录,截止到现在,补贴目录只公布了前7批,也就是说,2016年3月份之后的项目一直在翘首等待第八批目录,而如今这个征求意见稿告诉大家,不要等第八批了!

但这不意味着2016年3月份以后并网的项目没有补贴了,而是可以申请进入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补贴清单,只不过这个清单由电网企业根据三部委制定的规则认定和公布。

2、谁能领补贴,以后电网说了算。如刚才所说,过去补贴目录由财政部公布,现在权力转给电网了。

同时,征求意见稿明确,进入补贴项目目录需要符合几个条件:纳入年度规模管理范围(有指标)、上网电价获物价部门批复、并网时间符合要求、相关手续经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平台审核通过,缺一不可。其中,光伏扶贫、自然人分布式以及自愿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等项目可优先拨付资金,已经进入1-7批目录内的项目直接列入电网企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补贴清单。

此外,该文件要求补贴资金按年度拨付的原则,由财政部根据年度可再生能源附加收入预算、补助资金申请情况及基金入库情况,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和省级财政部门,由电网企业按照目录优先顺序兑付补助资金。

电网企业收到补助资金之后,一般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目录优先顺序及结算要求及时兑付给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征求意见稿中要求电网企业应按年对补助资金申请、核查、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核查结果不合格的项目,应在当年暂停补贴发放。

对于这样一份征求意见稿,消息爆出来之后,圈内讨论纷纷,总体上的共识如下:

1、在补贴兑付流程优化之后,可以预见的是,原则上补贴资金将每年发放一次,提高了补贴发放频率,补贴发放终于有谱了!

2、有利于2019年及之后参与竞价的项目,可以明确的是这部分项目的补贴资金将按照年度及时发放。

3、此前未进入前七批目录的合规项目,统一进入补贴名单,由电网按照三部委定的规则,确定补贴发放顺序。

4、但是,对于2019年之前未进入补贴目录的约128GW光伏电站甚至是已经进入1-7批补贴目录的52GW光伏电站项目,拖欠的补贴何时到位,仍是一个未知数。

5、此次征求意见稿并没有解决补贴资金来源问题,只是重新确定了下补贴发放流程,并没有解决补贴拖欠的根本问题,但可缓解当下矛盾。

6、总体上来说,这算是个利好消息。

上一条:能源局:从三方面推进我国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条:我国光伏发电产业从装备制造到市场规模均处于全球领先水平。